广西北部湾银行关于开展岑溪北部湾村镇银行账户处理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6年01月06日浏览次数 :
尊敬的客户:
我行已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梧州监管分局批复同意收购岑溪北部湾村镇银行(下称岑溪村镇银行)归属为本行分支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要求,“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以法人为单位,下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以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账户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8﹞16号)要求,“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同一银行法人为同一个人开立Ⅱ类户、Ⅲ类户的数量原则上分别不得超过5个”,我行拟于2026年3月25日对同时在广西北部湾银行和岑溪村镇银行开立Ⅰ类户超过1个的账户(社保卡不在此范围)、个人开立Ⅱ、Ⅲ类户分别超过5个账户的统一做降级或销户处理。处理步骤如下:
一、符合久悬条件的Ⅰ类户,降级为Ⅱ类户。
二、我行将视您账户的使用情况,只保留其中一个账户为Ⅰ类户,其余的Ⅰ类户降级为Ⅱ类户。
三、超过5个Ⅱ类户或5个Ⅲ类户的账户进行降级或销户处理。
您也可以自行选择降级账户,请您于2026年3月25日前到广西北部湾银行任一营业网点进行降级处理,逾期未办理的,我行将按本公告进行统一处理。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6288(区内)或4000096288(全国)。
广西北部湾银行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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