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部湾银行智能消保一体化投诉管理系统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 2026年03月10日浏览次数 :
我行拟开展智能消保一体化投诉管理系统项目交流工作,现诚邀具备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参加。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交流内容
本次交流内容分为业务交流及系统POC测试两部分,要求如下:
(一)业务交流内容
1.公司情况。公司基本情况、技术团队及实施团队介绍等。
2.智能消保一体化投诉管理系统项目基本功能介绍:产品介绍、近三年来成功实施的中大型银行及城商行案例分享等。
3.系统核心功能需包括:
消保标签体系:标签的配置、维护、自定义扩展等;支持案件智能打标,并对历史投诉文本进行重新打标。
消保智能体:梳理并提供消保行内外法规、政策、指引等内容构建专业知识库,需支持筛选查询、原文查看与下载等。
投诉分析管理:监管驾驶舱看板、客诉案件全生命周期管理、自动派单、智能投诉分析、投诉客户画像分析、监管投诉分析报告的生成和下载等。
智能消保审查:消保审查全流程线上管理、AI审查功能、知识库管理、消保工作日历、数据报表的生成和下载等。
智能消保监管自评管理:自动化数据归集、监管评价指标解析、分支机构协同报送管理等。
(二)系统POC测试内容
基于交流情况,对于需要产品测试的供应商安排POC测试,POC测试分为环境搭建、功能测试、总结汇报等三个阶段,主要内容如下:
1.参与测试供应商搭建POC测试环境,并提前准备测试程序、设备等。
2.参与测试供应商需安排项目经理和其他相关人员现场对业务功能及技术内容进行演示与讲解,在演示过程中对我行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3.参与测试供应商需按照我行POC测试方案开展测试。
4.参与测试供应商对POC测试情况进行总结汇报。
二、公告起止时间
2026年3月10日-2026年4月10日。
三、供应商基本要求
(一)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备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能力的法人单位。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对在“信用中国”(www.c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交流活动。
(四)经认定在广西北部湾银行以往合作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
(五)参与报名交流的供应商需有成功实施的智能消保一体化投诉管理系统项目实施案例。
四、报名材料
请有意向参与本次交流的供应商提供以下材料:
(一)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智能消保一体化投诉管理系统相关的独立知识产权证明(提供彩色影印件)。
(三)案例证明: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采购产品内容、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以及其他体现智能消保一体化投诉管理系统项目建设内容的合同页等相关证明材料,或中标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等),以上均须提供清晰的彩色影印件。
(四)其他自愿提供的可证明公司实力的材料
(五)《广西北部湾银行智能消保一体化投诉管理系统项目交流报名表》(附件1)、《广西北部湾银行智能消保一体化投诉管理系统项目交流人员名单》(附件2,另附履历表)、《承诺函》(附件3)。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于2026年4月10日18时前,将相关要求材料发至我行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徐经理,电话:0771-2030510
联系邮箱:xuyier@bankofbbg.com
联系人:梁经理,电话:0771-2030220
联系邮箱:lianghaifan@bankofbbg.com
联系人:刘经理,电话:0771-6115219
联系邮箱:liuhuizhi@bankofbbg.com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交流不涉及商务内容,我行没有义务保证所有参与交流的供应商进入后续环节。
(二)参与交流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及案例等内容真实、有效,保证在整个项目的交流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行为,严格遵守相关保密义务,否则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具体交流时间及方式以我行电话通知为准。
附件:
1、广西北部湾银行智能消保一体化投诉管理系统项目交流报名表
2、广西北部湾银行智能消保一体化投诉管理系统项目交流人员名单
3、承诺函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广西北部湾银行智能消保一体化投诉管理系统项目交流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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