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建设贷款业务
1.产品描述:城镇化建设贷款是指我行向承担城镇化建设的企、事业法人发放的用于提升城市功能的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城镇化建设中的土地综合整治,安置房建设,旧城镇、旧厂房和老旧社区改造,新城区建设及运营,产业园区建设及运营,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的租赁住房建设、改造、装修等用途的贷款。
2.适用范围:
(1)用于城镇化建设中涉及的征收、平整和复垦等土地综合整治建设(不包含土地储备贷款)。
(2)用于城镇化建设中城镇居民和农民搬迁及安置房建设。
(3)用于新城区建设中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相关的商业服务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等。
(4)用于实施主体根据城市规划和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对原有旧城镇和旧厂房、城中村、老旧社区进行建设改造等。
(5)用于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产业园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各类专业园区)建设中涉及的土地开发、厂房建设、办公楼和商业物业开发以及产业园区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
(6)用于提升城市功能的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包括水电气暖、城市综合交通网络、城市地下管网及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绿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等新型城市建设及运营;以及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的生态环保、文化旅游、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信息通讯、体育设施等项目建设及运营。
(7)用于推动新型城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改善居民尤其是新市民住房条件的租赁住房建设、改造、装修等。
3.申请资料:客户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客户公司章程、项目立项批文或核准批文或登记备案证(如有)、客户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及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4.办理流程:受理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批—签订合同—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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