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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广西北部湾银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广大群众民主监督作用,畅通、拓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方便群众及时反映违纪违法问题,现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对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检举控告。

4.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5.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举报须知

1.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请告知或填写举报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便于调查人员及时向您了解情况和反馈调查结果)

三、举报途径

1.来信举报方式

来信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广西北部湾银行10楼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广西北部湾银行纪检监察组(收),0771-5773085   邮编:530000 。

2.现场举报信箱

信箱位置: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广西北部湾银行1楼步梯拐角处举报箱

3.来电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71-5773085  举报传真:0771-5773085 

4. 网上举报方式

举报邮箱:jjjcz@bankofbbg.com   

5.接待群众来访平台

接待场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广西北部湾银行10楼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

广西北部湾银行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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